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春节放假通知的规定,2021年我中心、市场春节放假安排如下:
(一)2021年2月11日(星期四,除夕)——2021年2月17日(星期三,正月初六),共放假7天;
(二)2021年2月7日(星期日)正常上班,2月18日(星期四,正月初七)起正常上班,2月20日(星期六)正常上班;
(三)放假期间,我中心、市场服务窗口暂停服务。
望各位办事人员相互转告,恭祝大家新春快乐、万事如意!
南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
南平市人才市场
2021年2月3日
闽公网安备 35070202100058号